外蒙古独立(俄文: Внешняя Монголия независимости ,英文:Outer Mongolia independence),指发生于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8月14日外蒙古从中国分裂并独立的历史事件。外蒙古与内蒙古在二战之前同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包括现在的蒙古国以及唐努乌梁海地区。
今日外蒙古大部分地区属蒙古国,目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而唐努乌梁海地区则先后被俄罗斯帝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控制,之后一部分被并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现俄罗斯),另外一部分则被并入蒙古国的库苏古尔省。
1945年8月14日,国民政府与前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外蒙古独立,同意外蒙古公投。次年,予以承认,后中蒙建交。
1952年,台湾当局在联合国以苏联违反了中苏友好条约并同中国共产党合作为由引发控苏案,从此不再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
1961年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630号决议案,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
13世纪初至清末之前蒙古高原是蒙古人繁衍生息的地方;在13世纪初,蒙古人的首领成吉思汗统一了这一地区的所有蒙古部族,建立了蒙古帝国。其后忽必烈建立的元朝包括现在中国的大部、蒙古高原、外东北等。明朝时蒙古残余势力退回塞外,维持北元政权,与明朝对抗。后来满族统治者与漠南蒙古(即内蒙古)诸部结盟,进入中原,建立清朝。其他漠北、漠西蒙古部族也逐渐成为清朝的臣属。
蒙古各部与清政府的关系颇有不同。他们或与满族统治者联姻,或被武力征服。清代将蒙古分为设官治理的内属蒙古和由札萨克世袭统治的外藩蒙古。外藩蒙古又分为内札萨克蒙古和外札萨克蒙古。内札萨克蒙古归附清朝较早,多与皇室联姻,后成为今内蒙古自治区的主体部分。外札萨克蒙古多为清军征伐准噶尔部期间内附或被迫投降,地位在内札萨克之下。
清代后期的官方文书中出现了“内蒙古”和“外蒙古”的概念。“内蒙古”指内札萨克蒙古49旗,“外蒙古”指外札萨克蒙古86旗,有时则只指喀尔喀蒙古。
从16世纪起,沙俄经营西伯利亚,与外蒙古地区开始往来。1727年中俄签定的《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界约》(合称《布连斯奇条约》),肯定蒙古属于清朝管辖。沙俄则取得了在恰克图和外蒙古地区通商贸易的特权。1854年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说“中国一旦发生政变,也不应容许中国新政府把权力扩张到蒙古,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应受到俄国保护”。在沙俄和清朝政府签订的多数不平等条约中,都有关于俄国在蒙古利益的条款。在这段期间,俄国极力推进和蒙古各部的经济、文化和军事交流。
宣统三年(1911年)7月,外蒙古独立首倡者土谢图汗部亲王杭达多尔济率团出访俄国,得到俄国军事支援。辛亥革命后,清朝统治逐渐瓦解,杭达多尔济等人认为时机成熟。11月30日,俄、蒙军队包围库伦办事大臣衙门,解除清军武装,并将库伦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12月,杭达多尔济、车林齐密特等王公喇嘛在库伦宣布独立,拥立外蒙古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为皇帝,建立“大蒙古国”政府。12月28日,哲布尊丹巴在库伦登基,自称“日光皇帝”,年号共戴。此独立未被当时清朝政府和后继的中华民国政府承认。
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在俄国支持下宣布独立后,派兵西侵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蒙古各旗札萨克未加抵抗,只有科布多的杜尔伯特汗噶勒章那木济勒独不独立,照旧听科布多参赞大臣节制。1912年,马克思尔扎布率外蒙古、俄国联军攻陷科布多城,驱逐了末任科布多参赞大臣浦润及驻防清军,科布多全境陷落。库伦蒙军5千余人,由伯颜帖木林·海山,马格萨尔扎夫、丹毕坚赞(黑喇嘛)及惠斯列克·达木丁苏荣等人带领下进攻科布多。满清守军仅300余人。民国驻疆汉军都督府曾东援,因被阻击而未成。苦战数月,力不支,城破,城中除蒙古人以外所有平民被民族灭绝,科布多参赞大臣浦润等七百余人被蒙古军押解出境。
1912年11月3日,俄国前任驻华公使廓索维茨在库伦与“哲布尊丹巴政府”签订《俄蒙协约》及《俄蒙协约专条》,俄国以支持蒙古自治换取在外蒙享有排他性商业地位,对中国在外蒙主权只字未提,引起中国不满。经过谈判,1913年9月18日,中国外长孙宝琦同俄国驻华公使库朋斯齐达成《中俄声明文件》,其内容对华更为不利。中国让步,不在外蒙驻兵、殖民、设官,承认外蒙自治,承认《俄蒙协约》及其专条,换回俄国承认中国在外蒙的宗主权,基于宗主权而衍生出俄国承认外蒙古为中国领土一部分。中国对蒙权力已由主权沦为宗主权。
辛亥革命后,随着清朝统治的逐渐瓦解,在俄国驻库伦(现乌兰巴托)领事的策动下,外蒙古藏传佛教格鲁派活佛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出使俄国(3月讨论独立),后在库伦宣布独立,建立“大蒙古国”政府。11月30日俄蒙军队包围了清政府驻库伦的库伦办事大臣衙门,解除了清军的武装,并将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之前格根曾因一札巴犯法向三多求情但不允)。12月28日,哲布尊丹巴在库伦登基,自称日光皇帝,年号“共戴”。此独立未被当时的清朝政府和后继的中华民国政府承认。
1912年10月3日俄国前任驻华公使廓索维茨在库伦与“哲布尊丹巴政府”签订《俄库条约》。1913年俄国当局迫使袁世凯执政的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声明文件》,规定:1、俄国承认中国在外蒙古的宗主权;2、中国承认外蒙古的自治权;3、中国允诺不于外蒙古境内驻军、设官、殖民,外蒙古自行办理内政并整理本境一切工商事宜;俄国也答应不派兵、不殖民、不干涉外蒙古内政;4、中国承认俄国的调处;5、凡关于中俄两国在外蒙的利益等问题均应另行商订。并附件:1、俄国承认外蒙古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2、凡关于外蒙古政治、土地交涉事宜由中、俄、蒙3方共同协商;3、外蒙古自治区域以前清驻库伦办事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及科布多参赞大臣所管辖之境为限。 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在恰克图签定《恰克图协定》,将此声明具体化。据此,同年6月9日,外蒙古宣布取消“独立的大蒙古国与共戴年号”。袁世凯册封八世哲布尊丹巴为“呼图克图汗”,并赦免独立运动人士。外蒙古实行独立,但实际上为沙俄所控制。此时外蒙古上层的僧俗两派斗争趋于白热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派人毒死了“外务大臣”杭达多尔济与赛音诺颜部亲王那木囊苏伦,压制了世俗王公的势力。
1917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之后其政府在1917年和1919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沙俄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但实际上继续支持外蒙古独立。苏维埃俄国在1919年7月25日发表对蒙古声明,称外蒙古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要求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1919年11月7日,由于俄国白军与红军均陷入苏俄内战而无暇顾及外蒙古,时任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和政府首脑段祺瑞遂决定出兵外蒙,派直系将领徐树铮率兵进入外蒙古库伦,挟持“内阁总理大臣”巴德玛·多尔济,软禁哲布尊丹巴活佛,并召陈毅回京,全面否定《中俄声明》。同年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书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呈请废除俄蒙一切条约。南方孙中山护法军政府亦致电庆贺。11月22日以《中国大总统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恢复旧制。同时取消《中俄声明》和《恰克图协定》,北京政府在库伦设立“中华民国西北筹边使公署”,由徐树铮部在外蒙古驻防,并派兵收复唐努乌梁海。孙文因此赞扬徐树铮:“徐收回蒙古,功实过于傅介子、陈汤,公论自不可没!”但徐树铮在外蒙古期间,不顾其传统习俗,全面推行新政改革,致使外蒙古上层集团对北洋政府的统治更加不满。
1919年牧民出身的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寻求共产国际的帮助建立独立的蒙古国。1920年在列宁的帮助下,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山组建了蒙古的共产党,即蒙古人民革命党。
1920年7月,爆发直皖战争,徐树铮率军返回内地,战败,旋遭通缉,逃入日本使馆。库仑仅留守部份兵力。1921年2月11日,苏联国内战争期间,白俄恩琴的军队在日本关东军的支持下攻入库伦。中国驻军撤离库伦,一部分返回内地,一部分在高在田的率领下转移到买卖城,准备再战。3月18日,蒙古人民党军队在苏联红军的支持下攻占买卖城,击败了当地守军。由于中国国内处于第一次直奉战争前夕,各派军阀无暇分身,只得坐视外蒙古地区的军事冲突。苏联红军于于5月25日派兵侵入蒙古,7月6日开入库伦,恩琴被俘。1921年7月11日,外蒙古建立亲苏的君主立宪政府。11月25日外蒙古建立“人民革命政权”,并与苏联在1922年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北京政府发布了一份声明,谴责外蒙古企图分裂中华民国的行径,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1924年4月17日,蒙古君主哲布尊丹巴活佛逝世。1924年5月31日北洋政府与苏联签订的《中俄解决悬案大纲》不承认外蒙独立。但是该条约并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苏军并没有撤出中国,当时报纸称外蒙各个重要地区均有苏军驻扎,仅库伦一地就有3000苏军 。
1924年11月26日在苏联第三国际支持与行动下,蒙古人民党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定都库伦,改城名为乌兰巴托,以1911年作独立纪元,允许苏联驻军。但中国及英、美等当时主要国家政府皆未承认。
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处于内外交困的处境中,从北伐、中原大战、国共内战,到1931年九一八事件和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无力处理外蒙古问题。其间1928年中华民国国军在外蒙东部边界与苏军发生了小规模战斗,之后再没有进入蒙古。直到1992年苏联解体后,苏联军队才彻底从蒙古国撤走。与此同时,在乔巴山等人的领导下,蒙古人民共和国实行了苏联式的政治制度。
1939年,苏联、蒙古联军与日本、满洲国的军队因蒙满边境问题爆发诺门罕战役,之后因欧洲战事而停战。1941年3月,日本外务大臣松冈洋右访苏,苏联外交部次长在3月27日对中国驻苏大使说:“斯大林接见松冈,是纯礼貌问题。”4月11日“苏联不为自己而牺牲友邦的利益,苏联政府对松冈是照例接待。”但是,就在两天后的4月13日,苏联就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并发表联合声明说:为了维护两国的友好关系,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对此,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王世杰声明“《苏日中立条约》,对于中国绝对无效。”
在此期间,内蒙古的蒙古王公德王试图使内蒙古也独立,还建立了实际上受日本人控制的傀儡政权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但随着日本投降和苏、蒙联军的参战,该政府也垮台,内蒙古很快被中国共产党控制,1947年中国共产党根据民族自治理论领导成立了中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同盟国为争取苏联对日本宣战,美、英两国在未通知中华民国以及其他盟国之下,于1945年2月11日与苏联签定涉及外蒙古以及中国主权的《雅尔塔协定》(又称“雅尔塔密约”)。其中规定:“1.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现状须予维持;2.库页岛南部及邻近一切岛屿须交还苏联;大连商港须国际化,苏联在该港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苏联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须予恢复;苏中共同经营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但苏联的优先权益须予保证,中国可保持在“满洲”的全部主权;3.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1945年斯大林曾对蒋经国说过:“老实告诉你,我之所以要外蒙古,完全是站在军事的战略观点而要这块地方的。”“倘使有一个军事力量从外蒙古向苏联进攻,西伯利亚铁路一被切断,俄国就完了。”这也是他坚决要求外蒙古独立的主要原因。但美国总统罗斯福曾面请中华民国驻美大使魏道明,谓在维持外蒙现状之下,中国外蒙古成为两个邻居。当时中国政府亦认为外蒙古鞭长莫及。
1945年8月8日在德国投降正好三个月,美国对日本使用原子弹之后,苏联在和中国谈判成功之前,对日本宣战。一百五十万苏军在蒙古集结后进攻中国东北、朝鲜等地的日本关东军。其间外蒙古提供后勤并派军队参加了苏军对日军在内蒙古的作战。中苏在就外蒙古问题举行谈判时,斯大林坚称外蒙今日已是“人民共和国”,故其现状,即是独立。谈判开始时,中方坚拒承认外蒙独立,斯大林则称,外蒙问题如无法获致解决,则条约不能订立。谈判中,蒋经国对斯大林说:“我们的国民一定不会原谅我们,在这样情形之下,国民一定会起来反对政府。” 斯大林回答:“倘使你本国有力量,自己可以打日本,我自然不会提出要求。今天,你没有这个力量,还要讲这些话,就等于废话!”苏联红军进占中国东北后,不但在中国东北强奸中国妇女,还劫掠工业设施,价值达80亿美元,超过德境三倍。
为继续取得同盟国对中国战区的支持,以及避免苏联援助中共和在东北驻军不撤走,1945年8月14日,经过与苏联两个多月的谈判,中华民国政府最终做出妥协。宋子文、王世杰等在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的授权下与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意“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下,允许将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结果决定是否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宋子文拒绝签字,并辞掉外交部长一职,最后该条约由王世杰签字。同日,中苏两国外交部互致照会:
外蒙古独立签字仪式
中苏关于外蒙古问题的换文
甲、中华民国政府文
部长阁下: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此照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乙、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文
部长阅下:核准阁下照会,内开:“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苏联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上项照会,业经奉悉,表示满意,兹并声明苏联政府将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外蒙)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此照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世杰
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对此,杜鲁门给蒋介石打电报说:“我请阁下执行雅尔塔协定,但我未曾请阁下做超过该协定之让步。”指蒋中正抛弃了中国对外蒙的宗主权。王世杰回国称该条约可保中苏三十年的和平,于是8月24日立法院在孙科主持下,以95人赞成,4人反对(以起立方式表决)通过《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0月20日外蒙举行公民投票,中国政府派雷法章前去参观。雷法章奉蒋中正之命,“不与外蒙当局进行任何交涉”;关于投票,雷法章“只宜细心观察,但不得干涉或发表任何声明”。外蒙人民“在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签字方式表示赞成与否”,投票结果显示,97.8%的公民赞成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联合国所派之观察员承认此次投票。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
国民政府发表公告承认外蒙独立
(1946年1日5日)
(中央社重庆五日电)国府于一月五日发表承认外蒙独立之公告如下:外蒙古人民于民国卅四年十月廿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会最高委员会之审议,法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
随后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联合国。2月13日,国民政府与蒙古建立外交关系。从此,中国失去了对外蒙的宗主权。
曾任中华民国驻联合国代表的蒋廷黻认为: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与五十年前大清帝俄同盟条约太相同了。条约及换文,就全体看起来,是极有利于苏俄的,简直可说是片面的、不平等的。苏俄如严格遵守这条约及换文,于苏俄只有利而无害。任何公平的研究员,不能避免这个结论。”
雷法章事后对外蒙“公民投票”的评介是:“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为严密”、“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古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签名方式表示赞成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中华民国政府同苏联交恶后,中华民国政府曾于1947年8月27日于联合国安理会开会时表示质疑此投票之公正性。中华民国代表蒋廷黻发言称:“吾人认为此事是吾人所不能接受之过份简单的历史,当适当时机来临后,我国政府有从事进一步观察之权利。”
关于蒋介石的国民政府放弃了对外蒙的宗主权,顾维钧这样写道:
“我仍然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们在莫斯科的代表团认为非得向苏联做出超过需要之外的让步不可。即使从英国的观点来看,中国在外蒙问题上是能够不让步的,美国的国务卿贝尔纳斯持有不同样的看法。这是贝尔纳斯在1945年9月从莫斯科来参加五国外长会议时在伦敦对我说的。然后他问我为什么我们做出了不必要的让步,他指的是蒙古。我虽不理解为什么这样做,但觉得这个评论进一步证实了艾登(英国的外相)对我说的话是有理由的。我对中国在莫斯科所采取的立场自然是极感失望的,我设想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理由。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公开当年我们的重庆政府为什么决定不惜任何代价与苏联缔结这个条约的全部理由。”
1946年3月6日,国民党二中全会检讨外交报告,情绪激昂,王正廷主张废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内蒙代表要求恢复蒙古委员会。
1946年3月18日,苏联及中共抨击国民党二中全会,称其反动气焰嚣张、反对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1946年8月6日,中华民国驻联合国大使徐淑希发表支持外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声明:“蒙古人民共和国在数月之前,尚为中国之一部分,称为外蒙古。其独立乃由选举之故,国民政府将为欢迎其加入联合国之一国家,吾人固竭诚期望其加入此国际机构。……国民政府于适当之时间到来时,侪以全力支持外蒙古要求入会申请。”
1947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宪法公布(这个宪法在台湾应用至今),指明蒙古为中国的两个自治区之一,未经国民代表大会不得更改。
1947年4月23日,国民政府恢复蒙藏委员会,许世英担任委员长,1948年6月1日白云梯担任该会委员长。
1947年7月28日,联合国讨论蒙古入会,中方代表反对,并与苏联代表发生激烈辩论。8月18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拒绝蒙古加入联合国。
1947年11月7日,联大苏联代表要求允许外蒙加入联合国,8日中方代表会上驳斥苏联,蒙独再次被挫败。
1948年,官方新出版的中国地图依旧包含蒙古。
1953年,台湾当局援引苏联并未做到不援助中共和公正投票等条件,在联合国宣布废除条约,通过投票(联大505号决议),绝大多数国家支持中华民国立场。
1961年,苏联集团和非洲集团达成一揽子协议:苏联集团支持非洲的毛里塔尼亚入联合国,而非洲集团支持蒙古人民共和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当时,台湾当局由于占据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而拥有否决权,可以阻止蒙古入联合国。但美国肯尼迪政府担心如此会导致毛里塔尼亚入联合国受阻,激怒非洲国家,导致他们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于是施压给台湾当局不得否决蒙古入联合国。
几经外交上的交涉,最终台湾当局同意不否决蒙古入联合国,而美国也不可以投同意票。作为回报,肯尼迪公开声明美国坚决支持台湾当局;并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一案成为“重要问题”,即要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能通过;且肯尼迪承诺如果任何时候美国的否决能有效地防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美国将使用否决权。
10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1票(美国)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蒙古入会案。台湾当局未参加投票表决。10月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630号决议案,接纳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台湾当局未参加表决。就此,蒋介石在1961年11月主持国民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及中央评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时称:“就整个世界战役来说,在防阻匪伪入会的间接目的上,我们可以算是换取了一次迂回战的胜利;但在防阻伪蒙入会的直接目的上,无可讳言,乃是我们一次严重的失败!”
12月1日,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提出议案:任何涉及中国代表权变更问题的议案都是“重要问题案”。12月15日此案以61票赞成,37票反对,7票弃权,被通过为联大第1668号决议案。
1949年,经国共内战,国民党退守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两岸对峙局面形成。1950年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而废除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53年台湾当局援引苏联并未做到“不援助中共”等条件,而废除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关于外蒙古的换文,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蒋介石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说:“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蒋还称,放弃外蒙古“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绝非谋国之道”;蒋介石还表示自己“对总理、对革命、对国家和人民应该引咎自责”。1952年,台湾当局向联合国控告苏联。联合国大会以25票赞成,9票反对,24票弃权通过联合国大会505号决议谴责苏联。是为“控苏案”。
台湾当局“外交部”在1949年11月7日《与苏联断绝邦交之声明》中称,“《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签订后,中国政府一向恪守该条约产生之一切义务。但是苏联却支持中国共产党。1949年10月苏联公开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与之建交。苏联屡次违约,但国民政府却‘为顾虑美国关系,迟未采取行动’,直至1953年2月20日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对国会正式否认雅尔塔秘密协定的存在,国府才于2月23日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2月25日,“外交部”正式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中华民国、台湾当局
中华民国行宪前声索外蒙古的法规以及草案有: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条:“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民国20年(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一条:“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 同年制定公布蒙古盟部旗组织法时,第四条第二项提到车臣、土谢图、三音诺颜扎萨克图、塞音济雅哈图、唐努乌梁海、青塞特奇勒图、乌拉恩素珠克图、巴图塞特奇勒图各部,而第八条以及第九条提到蒙古地方。民国25年(1936年),五五宪草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为……、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民国35年(1946年),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时,尚未行宪,而训政时期也尚未结束。
民国36年(1947年),内政部发布《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凡例八:“蒙古地方虽经我政府于民国35年1月5日承认其独立,但详确疆界,尚待勘定。”
民国36年(1947年)12月25日施行中华民国宪法以及公布训政结束程序法时,宪法第四条:“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但在没有列举何为领土时,宪法有四条提到蒙古,其中除第一百一十九条外,其他三条已经被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取消效力:
第二十六条 (国大代表之名额)国民大会以左列代表组织之:
……二、蒙古选出代表,每盟四人,每特别旗一人。……第六十四条 (立委选举)立法院立法委员依左列规定选出之:
……二、蒙古各盟旗选出者。……第九十一条 (监委之选举)监察院设监察委员,由各省市议会、蒙古西藏地方议会,及华侨团体选举之。其名额分配依左列之规定:
……三、蒙古各盟旗共八人。……第一百一十九条 (蒙古盟旗之自治)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定之。
1947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时,依据宪法产生的57名蒙古地方代表实际上来自青海蒙古,并非外蒙古。
1993年4月12日,陈婉真、沈富雄、彭百显、颜锦福、尤宏、叶菊兰、李庆雄、黄尔璇、林浊水、邱垂贞、刘文庆、翁金珠、邱连辉、吕秀莲、卢修一、张俊雄、廖大林、侯海熊共18名民主进步党籍“第二届立法委员”提案的“立法院释宪声请书“,争论国家领土范围之界定得否由释宪机关解释时,主张外蒙古以及中国大陆不是“中华民国疆域”,但将“蒙古人民共和国”、“蒙古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中华民国当时不承认国家的正式国名直接写出,没有引号或“伪”字。同年11月26日,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在释字第328号解释回答:‘中华民国领土,宪法第四条不采列举方式,而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规定,并设领土变更之程序,以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历史上之理由。其所称固有疆域范围之界定,为重大之政治问题,不应由行使司法权之释宪机关予以解释。’
台湾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曾经定义“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及外蒙古等。2002年1月30日,台湾当局”行政院”正式公告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及第五十六条条文”,将蒙古排除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已经排除外蒙古的适用性,所以现在定义的“大陆地区”为中共控制之地区。然而,此修正引起立法委员关沃暖高度关切,于同年2月26日立法院总质询,提出行政院修正通过该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涉及“违宪”,台湾当局是否承认外蒙古独立,如此作为,将成为“卖国贼”之强烈质疑。
目前台湾当局与蒙古国在双方的“首都“(台北与乌兰巴托)互设代表处。
2004年“行政院”通过了废除“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决议。“行政院”表示,“蒙古各盟部旗已非我国统治权所及地区,因此该法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当时的“行政院长”游锡堃表示,“蒙古国是一主权国家,且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与一百多个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应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行政院为因应实际需要,解除我国与蒙古间的交流障碍,已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将外蒙古排除于两岸条例施行区域,决定与蒙古交流事务均依照外国人之规定办理,务实推动双方各项交流,建立互惠互利的实质关系。”
关于此举是否违反“宪法”,游锡堃的解释是,“我国在制定宪法前,国民政府已经正式承认蒙古国的存在,甚至当蒙古国申请加入联合国时,国民政府也投票赞成,因此从历史来看,我们没有违背现实的必要,而且民国三十六年内政部所编印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中,也没有将蒙古列为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因此承认蒙古国符合现况亦不涉及违宪。”
2006年1月,”行政院“将该决议送”立法院“表决三读通过,由总统签署总统令正式废止“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及“管理喇嘛寺庙条例”。
2012年5月21日,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表新闻稿,表示“民国35年我国宪法制定公布时,蒙古(俗称外蒙古)独立已为我政府所承认,因此,当时蒙古已非我国宪法第4条所称的‘固有之疆域’。”
目前台湾官方已不再发行“中华民国全图”,台湾市面上所发售的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均已将外蒙古排除在中国之外作为独立国家标示,教科书也照此处理。包含外蒙古在内的《中华民国全图》(秋海棠版)则已少见,民间也早就普遍视外蒙古为主权国家,有“地理已成历史”之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共
中共创始人李大钊曾经面对顾维钧说“即使外蒙置于苏俄统治下,那里的人民也能生活得更好”。1931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表示: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10月16日我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
1940年1月,“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秘文在香港披露,日本意图以满洲国、吴越平原为根据地,来交换承认外蒙、新疆、西藏为苏俄势力范围。1941年4月,苏联与日本签署《日苏中立条约》《共同宣言》,其宣言内有:“……苏联誓当尊重满州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日本誓当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中国共产党则对《苏日中立条约》表态:“却保证了外蒙不受侵犯,这不但对外蒙有利,即对全中国争取解放也是有利的。说到东四省的收复,原是我们自己的事”,并为此发表社论。
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表示: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条约。但中苏后来发表公告称:“1945年8月14日中苏签订的条约约定均已失去效力,但双方政府确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地位已因1945年的公民投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与其建立外交关系而获得了充分保证。”1950年中国政府毛泽东主席出访苏联,为争取苏联外交支持,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以承认蒙古独立,保证了苏联归还旅顺军港、大连行政权和中国长春铁路的管理权等苏联根据《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获得的在中国东北的一切利益。1950年7月3日,毛泽东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国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呈递的国书,中蒙两国正式成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向蒙古输送了工人帮助其建设。
1953年斯大林去世赫鲁晓夫上台后,苏联归还了旅大军港和东北铁路的管理权,毛泽东趁机再次提出外蒙古回归中国问题,但赫鲁晓夫拒绝讨论外蒙古问题。蒙古人民共和国于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换地图,正式划定边界。1960年代中苏决裂初期,蒙古人民共和国试图保持中立。后来从1960年代中期开始倒向苏联一边,把大约7000名中国的援建人员驱逐回国。
邓小平在1989年5月16日对戈尔巴乔夫说:“六十年代,在整个中苏、中蒙边界上苏联加强军事设施,导弹不断增加,相当于苏联全部导弹的三分之一,军队不断增加,包括派军队到蒙古,总数达到了一百万人。……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中国人感到受屈辱。”
1980年代中期,中蒙关系缓和。1990年,一个蒙古代表团28年来第一次正式访问中国。1994年两国签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表示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1952年联合国第六届联大各项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