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立太子是古代皇帝最为关心的事情,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废立皇后。预立太子由嫡长制发展到太子制,到清朝中期则创立了秘密立储制度,无非都是为了保证天下能够代代传承,不落到异姓人手中。 中国古代的封建王朝是“家天下”,除了极个别的情况以外,皇帝都将皇位和皇权在死后移交给自己的儿子。为了避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仓促传位,故而一般都事先选定一个皇子将来继承自己的皇位,这便是预立太子。
预立太子有两种形式。清朝以前,历代王朝在皇位继承上很多都实行嫡长制,嫡指正妻、皇后,长即长子,也就是由皇后所生的长子继承皇位。这里既有嫡庶之分,还有长幼之序,皇后所生的皇子地位高于妃嫔所生的皇子,妃嫔所生的皇子地位又高于宫女所生的皇子,同母所生的皇子中,长兄地位高于诸弟。
嫡长制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起源于商代的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确定继承顺序及权力义务的法则,在当时,嫡长子就享有法定的优先继承权,到西周时更成为定制,成为立太子的礼法,以后历代沿袭。虽然嫡长制原本用于尊崇祖先、继承财产,但在封建王朝的皇帝们看来,天下是自家的私有物,当然也可以像继承财产一样来继承。因此自汉朝以后,嫡长制便开始在皇位继承方面得到了充分的应用,汉高祖刘邦就立嫡长子刘盈为太子,唐朝的开国皇帝李渊也是立嫡长子李建成为太子,不过没想到后来被皇次子李世民兵变夺嫡。唐代时还为嫡长继位规定了周密的继承顺序:首先由嫡长子继承,无嫡长子或嫡长子有罪疾,则由嫡长孙继承;无嫡长孙,依次由嫡长子的同母之弟继承,无母弟,则由庶子继承;无庶子,由嫡长孙的同母之弟继承;无母弟,再由庶孙继承……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先是立嫡长子朱标为太子,后朱标病故,朱元璋便依照顺序立了嫡长孙朱允炆为皇长孙,继承自己的皇位,即建文帝。
然而嫡长制有一个最致命的弊端:嫡长子未必是诸皇子中最优秀的人,就像《春秋·公羊传》中所概括的:“立嫡以长不以贤。”因此,那些智力低下、人格卑琐或昏庸无能之辈也可以借着这种制度的庇护,登上皇帝宝座,而这恰恰对封建皇帝的家天下来说是一种最大的祸患。于是,后来的皇帝们便不再拘泥于嫡长制,而是更多地考虑皇子的德才、智谋、军功及人望等。三国时魏王
曹操预立太子的故事,颇能说明精明的帝王在这个问题上的考虑。
曹操原有五个儿子,长子曹昂战死军中;次子
曹丕每逢曹操出征或者远行时,必一言不发,殷殷而拜,依依难舍,其实性格阴沉;三子
曹彰神力惊人,是个典型的武将,每每向父王请战逞勇;四子
曹植为人心性聪慧,文章辞采惊人,又十分乖巧;五子曹熊身体赢弱,对任何事情均无多大兴趣。于是曹操便断定曹植虽有才华,但心性浮夸;曹丕则稳重,对自己极有诚心。不久曹操患风疾,临死前嘱托诸近臣:“孤长子曹昂,刘氏所生,不幸早年殁于宛城;今卞氏生四子:丕、彰、植、熊。孤平生所爱第三子植,为人虚华少诚实,嗜酒放纵,因此不立。次子曹彰,勇而无谋;四子曹熊,多病难保。惟长子曹丕,笃厚恭谨,可继我业。”尽管此时长子已死,曹丕事实上成了长子,但曹操立太子时考虑更多的不是诸子的年序,而是其为人、本领,是以谁能更加稳当地继承自己的事业、天下为考量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