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聘仪式上的酒礼俗在广西壮族中,酒是聘礼的重要部分。(武鸣县志)(
民国四年铅印本)载壮族:“婚聘不重财,惟用槟榔,猪酒遍分亲族。”米酒是壮族定婚中是必不可少的礼品,酒礼品的多与少也体现出了男方家庭的宽裕程度。而且在整个婚聘仪式全过程,酒是连接亲家朋友间的最好物品。广西隆林壮族青年男女在缔结婚姻关系前有“要八字”的说法。当男方需要女方的“八字”进行“合命”时,女家则要置办“八字酒”,本家的亲眷都要参加,席上所用皆由男方提供。届时,男家请媒入赴女家,女家先祭祖,然后在祭祖的供桌上摆上八碗酒,由媒人一个个的端起酒碗寻八字。媒入每端起一碗酒就必须把其中的酒喝尽,直到寻到“八字”为止。广西巴马、东兰、大化、都安山区壮民有以酒歌娶亲的传统习俗。迎亲之日,女方在自己的堂屋前摆上12碗酒,当男方人员到达后,其中的“青年才俊”就会心领神会的站出来即兴演唱,每唱一首,撤去一只酒碗,直到撤完,男方人员才能进屋入坐。第二日晨,女家又会在新娘屋前摆上12碗酒,要求与男方接亲人员中的青年对歌。对歌中,男方赢一场,则撤去酒碗一只,直到撤完,就可以进屋迎娶新娘了。正因为有了酒与歌,壮家人的婚宴显得特别热闹,也只有酒和歌,才能抒发他们内心幸福的感觉。
酒在婚聘仪式上的广泛使用,大概是因为人们认为酒是美好的事物,既能联络亲家之间的感情,也能让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热热闹闹地给婚礼添加喜庆的气氛。所以人们都希望把心中美好的祝愿倾注在清纯的液体上献给新人、献给亲朋好友、也献给自己。2.满月酒习俗满月酒一般定在小孩出生后的第三天或半个月后或整月后举行。届时,小孩的娘舅家将携带酒、米和小孩的用品(如小孩衣帽,银制寿星等)前来赴宴贺喜,并以此形式宣布新婚夫妇增添了新成员,建立了小孩与亲友们的人际关系。3.饮酒习俗(1)壮族的交臂酒此酒俗很有特色,在酒席上绝对不允许出现自斟自饮的情况发生,必须是你敬我喝,我敬你喝,有时甚至把酒递到别人嘴边,非要一饮而尽方能作罢。交臂酒体现了壮族人民相互尊重,相互援助的和谐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