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娃原名李亚仙,是唐代天宝年间京都长安的一位烟花女子,以重情仗义而被人们誉为义妓。她抛弃繁荣,助其所爱,更能谨守妇道,严整治家,因而被朝廷封为汧国夫人,一个出身卑贱的妓女竟能获此殊荣,在当时引起了轰动。要解其中原由,还需先从郑元和讲起。
郑元和是唐玄宗天宝年间、常州刺史郑仁仰的独生子,天资颖慧,相貌堂堂,他的文章诗赋自幼就在当地堪称一绝,不但众人羡慕不已,他的父亲郑仁仰更是欣喜自得,常拈须自乐:“我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每当同僚聚宴酒酣时,他常会指着儿子得意地说道:“这是我家的千里驹呢!”
父亲对郑元和寄予重望,等待着他早日金榜题名,名传天下。郑元和确实也算争气,不到二十岁,就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常州地方的科举初试,取得了入京参加礼部会试的资格。
书生为挚爱一掷千金
天宝七年中秋过后,郑仁仰为儿子准备了丰足的盘缠,送郑元和进京赴试。临行明,郑仁仰与夫人一边一个拉着儿子的手,千叮咛,万嘱咐:“要好好注意身体,别着凉!”“路上小心,昼行夜止!”“考试要细心,不要慌张!”“有了好消息,赶快打发人回来报信!”他们心中对儿子充满了希望,认为会试告捷是必然中的事,特别担心的只是儿子初次独自离家远行,路途上是否顺利。郑元和正觉春风得意,一副少年不知愁的模样,意气风发地告别了家人,踏上进京的路程。
一路轻装快马,九月底便到达了繁荣热闹的长安城。礼部的考试日期是十一月上旬,中间还有近两个月时间,郑元和便在长安布政里客栈中住了下来。金秋十月,是长安市区和近郊最美的季节,处处丹桂飘香,秋风送爽,郑元和安顿下来后,便日日打马出游,饱览了长安市上的繁华景象和城郊一带的锦绣风光。等到这一切领略过了以后,一日闲坐客栈中无事,他觉得功课早已烂熟于心,根本用不着象别的考生那样忙着临阵磨枪,于是盘算着还有什么地方可玩。这时他听到客栈院中有两个商人模样的旅客在聊天,说起他们昨日在长安的花街柳巷中的风流韵事,神情十分陶醉。郑元和平时在家中因受家规约束,从未涉足过这些风月场所,同窗诗会偶尔叫几个歌妓助兴,郑元和还嫌她们浅薄庸俗。如今听他们说起京都中的风花雪月,似乎津津有味,他只觉得热腾腾的血在身体内激荡,因而也决定去试上一试。
黄昏时际,郑元和漫步来到长安的红灯区平康里,这里一条街上密密地排满妓院的酒楼,每幢房前,都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妖冶女人在向路人邀宠献媚。郑元和一路逛过,那些女人见了他这样一位年轻英俊的独身男子,更是殷勤万分;而在郑元和眼里,这些平康里的莺莺燕燕实在也是一堆庸俗脂粉,太没有情调、太没有气质,哪里能吸引得住这位江南的贵族才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