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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民国结婚的那些趣事:2元钱就能搞定婚礼?

来源:讲历史2015-07-31 15:01:38责编:桂婷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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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丈夫出轨判离婚、集体婚礼最流行、市府礼堂办婚礼、婚礼服装须国货……原来民国时期的南京婚礼就这么时尚,让我们一起聊一聊南京民国结婚那些有趣的事。
丈夫出轨判离婚、集体婚礼最流行、市府礼堂办婚礼、婚礼服装须国货……原来民国时期的南京婚礼就这么时尚,让我们一起聊一聊南京民国结婚那些有趣的事。
1.民国时丈夫出轨就判离婚
民国时期不仅结婚自由,离婚也逐渐自由了,民国前不仅离婚权单方面掌握在男子手中,而且离婚率较低,民国以后,全国的离婚率有明显上升。
从离婚条件上看,民国期间所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规定的离婚条件有9条,分别是:重婚,妻子与他人通奸者,丈夫因奸淫罪被处罚者,对方阴谋杀害自己者,遭受对方虐待与重大侮辱而不堪同居者,妻子虐待丈夫的直系亲属或给予重大侮辱者,遭受丈夫直系亲属的虐待或重大侮辱者,夫妻中的一方已经被对方遗弃者,丈夫出走3年以上且生死不明者。该人士表示,这些离婚条件虽然对于封建时代来说有进步,但是其中仍然保留着对男子非正当性行为的包庇和纵容。
2.民国时南京的婚礼趋向简化
提倡在礼堂备证书,由证婚人宣读,介绍人、证婚人、男女宾代表皆有颂词,由主婚人来宣读训词,来宾唱文明结婚者歌。而且记者看到,在清朝光绪年间就提倡简婚,规定“女家不得丝毫需索聘礼”,“男家尤不得以嫁奁不厚遂存菲薄之意。”清朝对婚礼规模也有严格的限制,规定有品级的官员婚嫁,鼓乐不得超过12名,灯不得超过6对,无品级的人,鼓乐不得超过8名,灯不得超过4对。而且规定官民都不许用金银彩礼。
揭秘民国结婚的那些趣事:2元钱就能搞定婚礼?

民国时期为了倡导简婚,还由政府倡导进行了集体婚礼。当年的励志社大礼堂举行了第一届集体婚礼,有73对新人参加,由当时的南京市市长为证婚人,市政府社会局局长为主婚人,中外来宾有400多人。一直到1948年2月,南京共举办了8届集体婚礼。
3.首届集体婚礼在钟山宾馆举行
早在1935年,南京就举行了当时最有新意、最时尚的一场婚礼,只不过,这场婚礼的主角不只是一对新人,而是三十三对。
揭秘民国结婚的那些趣事:2元钱就能搞定婚礼?
档案记载,1935年4月3日,响应宋美龄等人的倡导,上海市政府主办了第一届集体结婚,有57对新婚夫妇参加,大受好评。南京市社会局随之作出反应,定于1935年8月10日举行南京第一届集体婚礼。
揭秘民国结婚的那些趣事:2元钱就能搞定婚礼?
当时的南京社会局为此做了周密、细致的部署,包括对参加者身份审核(结婚人姓名、籍贯、年龄、职业、家庭状况以及结婚是否征得家长同意、介绍人与结婚人之关系)、服装规定(具体到穿什么鞋,留什么发型)到结婚证书的设计(面向社会征集)、收费多少(缴洋二十元)、场地安排(励志社)、证婚人(时任南京市社会局局长陈剑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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